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
典藏与流通业务技术规范
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
二〇一八年十一月
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
典藏与流通业务技术规范
总则
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,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,是学校信息化的重要基地。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,为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,为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服务。
积极采用现代技术,实行科学管理,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,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要,为学校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切实有效的文献信息保障。现制定以下业务工作条例。
业务技术规范工作领导小组:
张现龙 杨海亚 韩炜
一、图书典藏工作条例
第一条 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教学、科学研究的需要,根据馆藏基础和国家文献资源布局的统筹安排,制订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方案,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文献信息资源,对资源进行科学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。
第二条 科学合理地组织馆藏,重视目录体系建设,加强对书目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,保证数据与资源的一致性,成为全校的书目数据中心。建立完善的文献信息检索系统,满足用户多途径检索的需求。
第三条 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,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,在业务上对院系图书资料室进行指导。
第四条 积极参与校际文献保障体系建设,实行资源共建、共知、共享,促进事业的整体化发展。开展各种协作和合作活动。
第五条 加快加大数字图书馆的研究和建设。重视自动化网络化等现代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.并及时维护和更新。积极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,严格遵循相关的国际国内标准,加强自动化、网络化、数字化建设,并随着新技术的应用调整作业流程,改进管理办法。
第六条 检查图书。检查已经分编加工过图书的种、册数是否正确,图书加工程序是否完整,图书分类编目是否正确。
第七条 分配图书。根据各书库的功能定位及藏书原则,将编目加工好的图书进行合理分配。分配好各室图书后,根据设定好的各室移送清单,清点各室册数,并与移送单上的数据核对。
第八条 图书交接。打印好移送清单,交接双方要当面逐一点清并在财产帐上签字认可,签名后的清单存档。图书所附的磁盘、光盘或录音带、录像带随书著录,不再有单独的登录号,典藏送交技术部上传网络数据。
第九条 随时修改错误图书。
第十条 根据馆藏变动完成相关书库的图书调配工作,对调配后的图书作“典藏更改”,要求接收人员在移送清单中签名,此清单存档,并在原移送清单中注明图书的去向。
第十一条 根据馆藏变动,及时做好剔旧、丢失、自然损耗图书的注销工作。
第十二条 典藏统计工作。每年提供一次馆藏的全面统计,按学科、种数、册数、经费、典藏地点等项进行统计。根据需要提供其它有关馆藏的统计。
二、流通服务工作条例
第一条 以读者第一、服务育人为宗旨,健全服务体系,做好流通阅览、资源传递和参考咨询等服务工作。兼顾纸质文献、电子文献和其它载体文献的流通阅览,积极推广纸质文献开架借阅、电子资源上网服务。
第二条 保证足够的服务时间,其中,书刊阅览服务时间每周达到90小时以上;网上资源的服务做到每天24小时开放。
第三条 开展多种层次多种方式的读者服务工作,提高各种文献的利用率。通过编制好书推介、举办读书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阅读辅导。
第四条 根据学校的网络条件,积极开展网上预约、催还和续借服务,网上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,网上电子公告和意见箱服务,网上信息资源导引服务,最新信息定题通告服务,网上协同信息咨询服务等网络服务。
第五条 开展信息素质教育,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、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。承担学生信息检索课程的教学工作和课程建设。
第六条 做好科技信息查新,积极开展参考咨询、文献信息定题检索、课题成果查新、信息编译和分析研究、最新文献报导等信息服务工作。
三、流通部岗位职责细化标准
第一条 读者出示图书借阅证,扫描个人信息或刷卡后,通过学院图书管理系统办理图书(过刊)借、还手续。办理借书手续时要认真核对证件,避免代借行为的发生。操作流程要按系统要求进行,避免发生差错。
第二条 对新书刊、外借回流书刊须及时入库上架,图书(过刊)先按中、外文图书(过刊)分区排放,同文种图书(过刊)按学科分类排架,同类图书(过刊)按索书号从小到大(书架上从左到右、从上到下)排列;
第三条 保持架面排列整齐有序,定期进行库内整架与倒架。平时应不断进行局部整架,每月进行一次全部整架;每年进行一次局部倒架,三至五年进行一次全面倒架。
第四条 保持架面排列整齐有序,定期进行库内整架与倒架。平时应不断进行局部整架,每月进行一次全部整架;每年进行一次局部倒架,三至五年进行一次全面倒架。
第五条 负责对新入库图书(过刊)的验收检验、及时上架。与采编人员做好图书(过刊)交接,在账物相符后,双方在交接账上签字,按图书(过刊)类别、顺序号上架 ,完成藏书入库。
第六条 每天做好馆室设备的调试和维护工作。
第七条 收集读者对图书(过刊)需求情况,及时反馈给采编人员。
第八条 定期整理图书(过刊),有计划的进行破损图书(过刊)的修复和剔除。确保破损图书(过刊)不流通;对于图书(过刊)破损自行能够修复的要及时修复,不能修复按图书(过刊)馆工作计划,每学期造表统计后,连同破损图书(过刊)上交给采编室。图书剔旧前需上报,同意后按要求剔旧并与资产管理员做好资产交接工作。
第九条 保持书库及周围的清洁,做好防火、防蛀、防潮、防霉、防灰、防盗。做到馆室每人日常清洁到位,保障馆室整洁,书架图书(过刊)整齐规范;对于馆室用电设备故障情况及时通报,确保设备正常,避免事故隐患;下班后做到关闭所有电器设备、关闭门窗、拉上防晒窗帘、检查馆室是否有滞留人员。对于馆室房屋、门窗损坏应及时通报,确保学院图书(过刊)资源库存环境达到馆藏要求。
第十条 认真做好图书宣传、借阅工作。
要为人找书,为书找人,取书要及时、迅速。解答咨询,宣传推介本室藏书,主动、热情地帮助读者获取所需信息;辅导读者充分利用馆藏,提高藏书利用率和读者满足率。
第十一条 完成学院和馆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四、综合管理工作条例
第一条 不断更新管理思想,完善管理措施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制定业务工作规范,明确岗位职责,规定考核办法,保证贯彻执行。
第二条 要求读者文明阅览。图书馆是宣传和建设精神文明的阵地,读者须爱护室内一切设施,保持室内安静、整洁,不准赤膊,穿拖鞋入内,违者工作人员有权作出处理决定。
第三条 在馆人员必须注意书库、阅览室的清洁卫生,不得随地吐痰,不得吃零食及乱丢果皮纸屑等。
第四条 高校图书馆是党的文化战线上的重要堡垒。严禁一切人员在图书馆浏览不健康、违法的网站、玩游戏。严禁宣传邪教、传销等违法言行。严禁宗教势力浸入。一经发现,视情节上报学院有关部门或公安司法部门处理。
第五条 承担图书馆的安全综合治理工作。全馆及馆舍周边严禁吸烟。落实防火、防水等各项安全防护措施。做好图书馆的馆舍、设备维修工作,注意内外环境的美化绿化,改善灯光、通风、防寒防暑等条件,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研究环境。
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。2005年图书馆制定的《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业务工作条例(试行)》同时废止。